对于21世纪的艺人来说,找另一半最好还是找同行。
因为从【离婚角度】分析,找同行结婚是最合适的。
记得大咪咪还是谁说的来着,和谁结婚最后都那样。
尤其娱乐圈子诱惑多大啊?
一拍戏憋两个月,就当【剧组夫妻】也挺正常不是?
还有借着【入戏】敲门要对【剧本】的。
就你别看现在黄老师被人说爹老登之类的,那当年也被人敲过门,被无数女艺人痴迷的主。
甚至那些前辈们谁还没被塞过房卡呢?
哦,扯远了。
只说艺人离婚一般不会闹的鸡飞狗跳的。
就哪怕已经恨不得干掉对方的角度,那也要咬牙切齿的表示感恩遇见、一别两宽,未来还是家人之类的。
反正大家都还有事业,绝对不能撕破脸。
明星互撕,属于双向毁灭。
尤其明星离婚时,谁最红,谁最吃亏。
就像当年那谁和那谁谁、那谁和那谁谁谁一样,就哪怕都恶心到极致了,平常装都不装了,但还是统一公关稿。
为了赚钱嘛,不寒碜。
现在,同样如此。
林星,过气影帝,也就这两天靠着《一日三餐4》稍稍洗白了点口碑。
林知夏,当红小花,事业属于正巅峰,这《一日三餐4》的轻微负面代表不了什么。
那自然谈判优势在我了。
林星这两天就让孟晓放心大胆地去谈。
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。
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。
于是,这两天基本上就是澜海那边各种让步,但孟晓依旧不松口。
反正着急的不是林星。
尤其这两天,关于林知夏的负面议论是在井喷的。
#林大人,你好大的官威#可还在文娱榜上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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