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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(1 / 4)

如果你爱他,就送他去纽约,那里是天堂;如果你恨他,也送他去纽约,那里是地狱。

这句话出自电视剧《北京人在纽约》。因为这句话,林远被他爸送来了美国。

飞机落地的那一刻,一个半透明的面板毫无征兆地浮现在他视野正中央。

【生活辅助系统已激活。】

【锻造(熟练)|烹饪(入门)】

于是林远就这么在异国他乡过了两年还算不错的留学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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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远把最后一块红烧肉码进保温盒,扣紧盖子。

灶台擦过了,案板也收拾干净。空气里残留着酱油和糖色焦化后的甜香,顺着走廊飘了出去。

手机震了一下。

是马特·韦恩——林远的室友,康涅狄格州来的富家子弟,两人同住了快一年半。他发来一张照片,从走廊尽头对准厨房拍的,附了一行大写字母:i bsp;smell it from my room.

林远低头打字:那你过来。

三秒后,走廊里传来拖鞋拍打地面的声响,由远及近。

马特·韦恩出现在厨房门口。一头黑发乱得像鸟窝,穿着一件价格不菲但已经揉成抹布的白t恤,下半身是条花色短裤。眼眶下挂着两团明显的青黑,显然昨晚又不知道熬到了几点。

“bro.”他抽了抽鼻子,“又是那个——”

“红烧肉。”

“对。”马特揉着眼睛走进来,拉开冰箱翻出一瓶冷萃咖啡,“我昨晚打排位,打到一半突然闻到这股味道。你知道后果是什么吗?”

“输了。”

“输了,而且饿了。”他拧开瓶盖灌了一口,“饿得我直接点了外卖。结果外卖到了我又不饿了。那个汉堡就放在桌上看着我,我也看着它。我们俩都很悲伤。”

林远把保温盒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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