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”
“二十万大军!还真是看得上昂们边城啊!鞑靼这些年可从没有这么大规模的南下过!”
“肯定和西域那帮胡人一样,想趁着流民作乱浑水摸鱼呗!”
“看着他们就这么边放着羊边打仗,昂真是恨得牙痒痒!就是没有甘队长的好身手,若有甘队长三成的五成的本事,昂就敢冲进大营杀了那个狗日的陵丹汗!”
“你是铜墙还是铁壁啊?独身一人闯二十万人的军营!鞑靼一人一泡尿都能把你给淹死!”
“就是,你杀了他有甚用?说白了他就是吉祥物!”
“吉祥物都死了,还怎么吉祥?”
“.”
从这个角度来看,也确实有几分歪理。
出征路上,陵丹汗被不明势力刺杀。
对二十万鞑靼大军来说,伤害性不大,侮辱性极强!
想得美,是一回事。
实力不允许,也只能空想。
小伙子们翘首以盼的甘队长,又策马狂奔了一天一夜,离他们还有两百多里远。
他们的心情竟然与甘队长同频。
但不同的是。
甘明兰自从知道陵丹汗是个样子货后,可没有夜闯大营擒王的想法。
她主张,钝刀子割肉,在暗地里使坏。
至于节操什么的,她可没有那玩意儿。
在战场上,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关系,使出什么手段都不为过。
况且,她还要将榆林卫全城殉国的那一笔血帐,算在漠北蒙古人的头上。
都说,冤有头债有主。
一个是黄金家族的嫡系,一个是世世代代为这个家族而活的守卫者。
仆债主还,刚刚好.
越往漠南走,白日的气温明显都要暖和得多。
那些被漠北人刚抢回去没多久的牲畜们,又回到了熟悉的草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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