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时迎春花开始开了,金灿灿的,煞是好看。
离瑾吹了风,醒了酒,清醒了许多,算着时间,再过半个时辰再回去好了。
他虽然擅长跟人去打交道,但又不喜欢,其实比起繁华热闹的京城,他倒是更喜欢容城。
不过父母他们更喜欢京城一些,自己就多陪陪他们。
最重要的是,小妹婠婠也在这里,她刚坐上太子妃,肯定还不安稳。
他在这里多留一段时日,看看哪里能帮上小妹。
“别动!”
突然一道女子的声音,响了起来,惊得离瑾差点以为有刺客。
下一刻,他就看到原来是一个身穿鹅黄色罗裙的贵女,正蹲在那,她一脸紧张地说道:“你差点踩死蚯蚓啊!”
离瑾低头一看,果然,他再走一步,就会踩死那条又红又丑的蚯蚓了。
蚯蚓劫后余生地一拱一拱地爬进了旁边的草丛中。
陆珈蓝松了一口气。
离瑾感觉奇怪,“你竟然不害怕这蚯蚓吗?”
陆珈蓝摇了摇头,“虽然蚯蚓长得不好看,但它对种地很有益处的。另外,如果是在乡下,还可以用它来钓鱼。”
“你还会种菜?还会钓鱼?”
“是啊,其实种菜很有趣也很简单的,我这人,不太喜欢跟人打交道。”陆珈蓝不太好意思地笑了笑。
她虽然出身很好,但因为从小是在寺庙中长大,是真的不喜欢跟人打交道。
比起心思复杂的人,陆珈蓝感觉还不如蔬菜瓜果好,因为你付出了,它们就会成长壮大,然后回报你。
离瑾莫名地点了点头,“我也不喜跟人应酬交往,的确闲暇的田园生活,更让人恣意一些。”
陆珈蓝眼睛顿时一亮,“你也会种菜?”
离瑾摇了摇头,“不会种菜,但钓鱼钓虾是一把好手。”
“真的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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