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对于笔录所记录的真实性,这一点不会存在任何的问题。”
“不会有任何问题?那我想请问一下被告方,笔录所记录的是具有真实性,可是时间呢?”
苏白开口反驳。
“当月15日上午,我方当事人肖平军在大发超市门口进行维权。”
“超市总经理王海和超市负责经理,整个上午都在处理肖平军维权的事情。”
“工商管理出具的证据是15日上午十点接受的约谈。”
“现在被告方告诉我方笔录所记录的都是真实的,笔录的内容的确是真实的,可是为什么在时间点上对不上?”
“时间点上对不上,属不属于伪造的证据,这一点,不需要我再去陈述了吧?”
“如果真的是确定的真实证据,不会存在时间对不上的问题。”
“再有。”
“现在被告方大发超市的总经理负责人王海就在现场。”
“审判长可以当庭询问王海在当时是否前往了工商管理进行约见。”
“不过在这里,我想提醒一下被告方当事人,当庭如果有虚假的供词供言,是按照伪证罪进行处理,会被判刑。”
审判台席位上。
面对这种突发性,被告提交了伪造证据,并且被原告当场抓住的场景。
说实话.…
彭光亮作为审判长审理过的案件不少。
伪造证据的见过,但是伪造证据被当庭指出来,且是有理有据的指出来的。
那就很少见了。
对于相关部门的约谈具体情况,彭光亮不了解。
但是根据双方的答辩,彭光亮也能听明白。
这意思就是说,相关部门没有进行约见。
但是为了消除影响和免于被控告不作为的情况。
在事后补了一个约谈说明,日期填写错了,造成
本网站为网友提供小说上传储存空间平台,为网友提供在线阅读交流、txt下载,平台上的所有文学作品均来源于网友的上传
用户上传的文学作品均由网站程序自动分割展现,无人工干预,本站自身不编辑或修改网友上传的内容(请上传有合法版权的作品)
如发现本站有侵犯权利人版权内容的,请向本站投诉,一经核实,本站将立即删除相关作品并对上传人ID账号作封号处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