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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一十五章、文昌旧事(2 / 11)

、登记、追缴和竞标等工作,负责将每期汇款如数交给会脚,否则要付赔偿责任。

作为回报,会头不需要竞标,可以从所有会脚在第一次集会上一次性^交纳的两次会费中,抽取其中一次的总会费进行支配,只需要把本金归还大家即可,会脚必须按约定期限交纳约定的金额。

呈会由来已久,古时候,一般人家逢“起屋娶亲”或红白喜事急需用钱,而又没有其他能力获得经济来源时,会发起个呈会,目的是解决用钱上的燃眉之急,相熟的一帮人互相接济。

呈会是原始的互助性民间金融活动,打个比方来说:有10人参加呈会,呈1000元的会,那就是一人出100块,由抽签决定这1000块先呈给谁,或者说谁家急需用这钱先呈给他。

呈会一般有个会主,通过抓阄或其他方式确认呈会的先后顺序,比如说这是个1000块的呈会,上月收到会钱的人,后面每月交一脚会钱[100元+利息],没有轮到的只交会钱。

还有一种办法是,各脚事先认定收会顺序、时间,会钱按收会时间先后递减,最后收会的人出的会钱最少,算是利息补偿。

第二个月起,会主去各脚处收取会钱,交给顺序轮到之人,这个过程叫“拔会钱”。呈[收]与拔[付]过程,就是资金集聚途径。

用通俗的话解释一下:10个人,一人出100块钱,凑够1000块,通过抓阄决定这1000块钱先给10个人中的哪个人先用一个月[一般都是一个月],一个月以后,这个人把1000块加上利息还回来,然后钱给下一个人用。

直到每个人都轮上用过一次,这个呈会也就可以完结,不需要用钱的人可以退出,还需要用钱的人留下组织新的呈会。

不过,抓阄的方式已经不太合适当下,现在要搞呈会,只能是通过竞价的形式来决定钱先交给谁用。

会脚凑在一起竞价,你出一分利,我出两分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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