搞到手。我见他催得太急,加上兜里的银子也堪堪将罄,便和王胡二人商量着把铃铛卖了。
王子是天生爱财的主,况且最近几天他总是抱怨伙食太素,听说铃铛能卖钱,他第一个举手赞成。
大胡子则考虑的更全面一些,他说虽然他也觉得留着这个铃铛的用处不大,但这尸铃能招来壁虱,如果购买者使用不当,或者用来做些害人的勾当,恐怕是后患无穷。
最后我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,把尸铃中的铃锤卸掉,让它出不了声,这样一来,这尸铃基本就算个废品了。既让尸铃失去了本来的功效,又能充当一件古董换来点经费,这个两全其美的办法,自然得到了二人的认可。
鉴于大胡子的各种能力都异于常人,我便让大胡子以最精细的办法将尸铃的铃锤拆了下来。大功告成后,我便拿着尸铃去找季三儿。
季三儿见我一去,激动得手舞足蹈,然后把我让进铺子,关上店门,这才让我把铃铛拿出来瞧瞧。
我把铃铛递给他,坐在一旁喝茶。
季三儿戴上一副眼镜,把尸铃端在眼前仔细观瞧。看了半天,可能看不出个所以然,灰头土脸的问我:“鸣添,这是个什么东西啊?”
我说我要懂还来找你干嘛?自己出手不就得了?你赶紧找个识货的来,能收就收,不能收趁早儿还给我,别瞎耽误功夫。
季三儿急得满头大汗,连说让我再等一会儿,随后躲在屋里打了几个电话。
从屋里出来,他又变得喜气洋洋起来,让我别多问,跟着他走。
出了市场,我们来到不远处的一个茶馆里面。季三儿要了间单间,让服务员沏了一壶上好的碧螺春,对我说一会儿买主就来,到时你别出声,一切听我的。
不大会儿的功夫,一个带着眼镜的中年胖子走了进来。季三儿忙恭恭敬敬地把那人让到了上座,口称此人姓金,是个收藏大家。
我跟那人客套了几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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