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笔速阁>都市言情>县委书记!> 第371章:民事
阅读设置(推荐配合 快捷键[F11]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)

设置X

第371章:民事(1 / 3)

专项清理行动刚启动不到一周,省高院督导组便在某市中院发现了一件蹊跷的案件。

案件很普通:一名建筑工人三年前在工地坠亡,判决书明确要求施工企业支付赔偿金 120 万。

但三年过去,家属仍未拿到一分钱。

执行卷宗上,只有寥寥几行批注:

“企业困难,暂缓执行。”

省高院督导组下去一查,却意外发现,这家施工企业的老板,正是市人大代表,同时还是市政协常委。

更令人震惊的是,他竟然是中院某副庭长的亲戚。

材料上,清清楚楚写着:“地方协调,考虑社会影响,暂缓。”

消息第一时间被送到宋怀舟案头。

他沉着脸,缓缓合上卷宗:“一条人命,三年没兑现,法院的判决被写成了废纸?”

副院长郑清荷冷声道:“书记,这是明目张胆的徇私。”

纪检监察组组长顾芝兰接话:“我们已经锁定副庭长的电话记录,三年来多次与企业主联系,还有转账记录。徇私舞弊,证据确凿。”

会议室一阵死寂。

宋怀舟沉声道:“立案调查,从严处理。”

“执行案件不是谁的私人买卖,更不是关系户的护身符。先把副庭长停职,移交纪委,再对案件启动强制执行。”

两天后,死者家属在法院门口收到第一笔赔偿,泣不成声。

省高院小组在梳理执行卷宗时,又发现一份“内部协调函”。

落款不是法院,而是——市政府办公厅。

函件上写得明明白白:

“鉴于该企业为市重点项目投资方,关系地方经济稳定,请中院慎重执行,暂缓处理。”

顾芝兰冷冷盯着那几个字,“重点项目投资方?背后是谁撑腰,不言自明。”

调查很快有了突破。

该企

上一章 目录 +书签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