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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去!”说着,莫莲穿上衣服,气鼓鼓地走了。

姚振海拉了几下,没有拉住,只好放她走了。

姚振海以为莫莲就是在兴头上,说气话而已,你一个女孩子,还要脸不要脸。睡都让我睡了,你还能怎么样。过几天兴许就好了。说不定今后还会乖乖地给我当情人呢!这样的情况姚振海遇到多次了。乡政府那几个有些姿色的女干部,哪一个逃脱他的魔爪了?一开始都是不让干,但是自从干了第一次,都成了他长期的情人了,干的少了还不行。她们几个女人之间也会争风吃醋,争着向姚振海献媚。如今这个世道,男人不坏,女人不爱。玩弄几个女人,根本不算是什么事。

当天上午,姚振海心不在焉地等着莫莲妥协的消息。谁知道,莫莲一大早就坐车去了县里的公安局,保留了各种证据,在征求男朋友的意见后,两个人决定告姚振海强奸妇女。

她男朋友叫韦华,是她的大学同学,现在分配在县里的实验小学当老师。两个人谈了几年恋爱,马上就准备打证了,现在出了这事,把她男朋友气坏了。说无论如何不能放过姚振海,要让他付出代价。他们知道,姚家在县城里是很有势力的,姚振海的父亲姚家豪是县里的老干部,当过江左县的县委副书记,县政协主席。

他们已经做好了准备,县里告不赢,他们就去市里;市里不行,他们就去省里。

县公安局接到莫莲告姚振海强奸的举报后,不敢怠慢,局长马上就向当时的县委书记做了汇报。

县委书记一听就问:“证据确实充分吗?”

公安局长说:“确实充分,人家女孩子就在这里,法医已经做过各种检查了。各种物证、生物样本已经拿到了,就是缺乏和姚振海本人的比对。”

县委书记说:“看起来八九不离十了,这样的情况我们也没办法包庇啊,你按照程序办吧!都是他姚振海自己没有出息,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。”

于是,县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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